肿瘤普查
以往,除体表肿瘤外,肿瘤的早期发现多因患者患有其他疾病于检查或手术时被意外发现。近三四十年来,肿瘤的早期发现作为“抗癌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中都已逐步开展起来。我国虽是发展中国家,但由于党和政府的关系,肿瘤早期发现的工作受到极大的重视。
普查即对某些人群进行普遍检查。普查或称筛检,其目的是在人群中检出患某种病的病人。
一、普查的瘤种
首先要解决的是哪些肿瘤需要进行普查。需要进行普查的肿瘤应具有下列特征:1、具有严重的危害性;2、应有较好的治疗方法;3、应具有可检出的临床前期,是普查能在亚临床期发现肿瘤,便于治疗。符合这些特征的肿瘤不多,目前较公认的惟宫颈癌、乳腺癌等少数几种肿瘤。其他如鼻咽癌、食管癌、胃癌、肠癌、肝癌等是否适合普查则尚待进一步研究。
二、普查的对象
普查对象应是易患某种肿瘤的高危人群。
40岁以上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及有慢性肝炎病史者为肝癌的高危人群。
胃癌的癌前状态或癌前病变如胃息肉、胃溃疡、慢性萎缩性胃炎,尤其是伴肠上皮中、重度化生或不典型增生者,以及恶性贫血与胃大部分切除术者皆应视为胃癌的高危对象。
结肠腺癌综合征者或家族性结肠息肉病的家族成员,Gardner综合征、慢性溃疡性结肠炎、Crohn病及结直肠血吸虫病肉芽肿患者,为结直肠癌的高危对象。
初次性交年龄早于18岁、本人或丈夫有婚外性伴侣、月经不调及月经垫不洁等为宫颈癌的主要危险因素。此外如初产在18岁以前、不孕或多产及宫颈糜烂者,亦应考虑为宫颈癌的高危对象。
家族中有乳腺癌史的40-60岁的妇女,曾患乳腺囊性增生病或其他乳腺良性肿瘤者、未生育者、月经紊乱尤其是患过功能性子宫出血者、甲状腺功能低下的肥胖者,以及曾患宫体癌或已患过一侧乳腺癌者,皆为乳腺癌的高危对象。
三、随访、确诊和治疗
普查有阳性结果的应抓紧确诊。一时不能确诊的应抓紧随访,随访的终点是排除或确诊确诊的病例必须抓紧治疗。若无确诊和治疗,普查即失其意义。
(放疗一科 李美丽)